各轄市(區)住建局、經開區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在建項目工程款支付工作,持續鞏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保障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合法權益,扎實維護經濟發展和社會秩序穩定,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根據《省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的通知》(蘇人社明電〔2022〕2號)和《關于印發<常州市開展集中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常治欠發〔2022〕6號)等文件要求,決定從即日起至2023年春節前,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集中整治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系統治理、標本兼質,堅持超前發力、精準施策,對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實施集中整治,壓實壓緊各方責任,全面推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落實落細,切實防范化解重大欠薪風險隱患,堅決防止建設領域因欠薪問題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和重大輿情事件,為常州創建“不欠薪”城市,深入推進“532”發展戰略努力奮斗,為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民生改善和建筑業高質量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全面排查,摸清欠薪風險隱患。一是開展項目自查。各建設、施工單位要迅速開展工程款支付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自查工作,尤其是施工單位要對應發放的農民工工資做到心中有底。要以工程項目為單位,合同為依據,對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逐一自查,查清應收應付款項情況、應支付農民工工資人員和數量,制定收款和支付計劃及落實計劃的措施,并形成項目自查情況書面材料。二是開展全面排查。各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在建項目工程款支付情況的摸排,重點排查政府、國企項目以及社會投資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對項目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收付情況進行分析,對于工程款支付不正常有拖欠工資隱患(尤其是已經處于停工狀態的項目)和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上存在較大漏洞的項目,要及時預警、重點關注、跟蹤管理,必要時采取“人盯項目”。同時要督促各責任單位及早籌措資金,明確農民工工資投訴處理責任人員,規范支付行為。
(二)開展監督檢查,落實落細“四項制度”。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全市建筑市場綜合大檢查、專項檢查、日常抽巡查等方式,對在建工程項目尤其是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和國企項目加大檢查力度,重點對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按月足額支付工資、工資保證金、維權信息告示牌等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拖欠農民工工資隱患。
(三)強化行業監管,及時解決欠薪問題。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緊盯問題線索,以開展建筑市場行為專項整治為重要抓手,加大力度查處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導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對于因工程款等源頭資金支付未到位引發農民工工資支付風險的房地產項目,要加強與房屋預售資金監管部門銜接,通過采取定向支付等方式,確保項目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支付。
(四)強化部門協同,形成聯動處置合力。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與人社、信訪、公安等部門的聯動,共享信息,對重點難點問題,通過各級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會商解決方案,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有效打擊和震懾惡意討薪和欠薪逃匿違法犯罪行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三、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深刻認識黨的二十大召開的重要意義,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時不我待的緊迫感,大力推進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實施。同時也要充分認清當前國內外復雜形勢和新冠肺炎疫情反復、房地產市場下行等不利因素給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帶來源頭風險,決不能掉以輕心、盲目樂觀。
(二)強化責任落實,完善投訴處理機制。一是壓實項目參建各方主體責任。在建項目應建立完善投訴處理網絡,明確責任人員,一旦出現集訪,涉事項目的建設、施工單位有關責任人員第一時間必須趕到現場,迅速摸清情況,及時進行處置,防止事態擴大。二是依法妥善處置農民工工資投訴。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暢通農民工工資投訴舉報渠道,通過公布投訴電話、設立投訴接待室、信訪接待點等方式,對于農民工工資投訴來電、來信、來訪,要第一時間積極響應、核實情況,按照農民工工資投訴處理有關辦法和工作流程分類協調處理。對于查實的欠薪違法行為,要在2023年春節前予以辦結。
(三)強化風險防范,嚴懲欠薪違法行為。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牢固樹立底線思維、強化風險防范意識,堅持事前預防、抓早抓小、系統治理、精準治欠,嚴防因欠薪問題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和重大輿情事件。同時應加大欠薪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通過扣企業除信用分、誡勉談話、通報批評、限制市場準入等措施實施聯合懲戒。對組織農民工進行越級上訪、“惡意討薪”的勞務組織者,發現一起曝光一起,使失信企業和個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四)強化統計報送,及時做好經驗總結。一是定期報送相關報表(詳見附件1、2、3、4)。各在建項目施工單位將(附件1、3)于2022年10月10日、(附件2)于2022年12月15日前報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附件4)于2022年10月20日和12月25日前分二期報送市住建局建管處;市區(天寧區、鐘樓區)在建工程項目的上述報表統一報常州市建設工程管理中心。二是及時撰寫總結報告。專項行動結束后及時報送書面總結材料,總結應包括但不限于:經驗做法,問題成因,對策建議等。
聯系人:袁帥(市住建局),85682051;陸嘉(市建管中心),86021526。
附件:(附件1-4下載)
1.《常州市在建工程項目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調查表一》
2.《常州市在建工程項目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調查表二》
3.《常州市在建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投訴處理責任人員》
4.《常州市在建項目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支付風險隱患項目排查匯總表》
常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